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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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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分包合同(通用4篇)

装饰分包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宣恩县供电公司椒园供电所装饰工程项目,因设计变更及合同外新增工程项目,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新增项目部分内容:

  1、外墙保温(做法详见原装饰设计图纸)。

  2、平屋面挤塑板保温、坡屋面丙纶防水。

  3、二至五楼天棚吊顶(做法详见楚天正阳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宣恩县供电公司椒园供电所营业楼的室内装修施工图纸)。

  4、新增附属工程:

  A1、三层至生产基地钢结构人行天桥;

  A2、营业楼室外场坝及道路;

  A3、增压泵房、营业楼室外管网及化粪池;

  A4、六楼会议室外地面装铺300*300广场砖(做法详见楚天正阳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宣恩县供电公司椒园供电所营业楼的室内装修施工图纸);

  二、变更增加部分

  1、二至五层加气混凝土隔墙变更为钢化玻璃隔断(做法详见楚天正阳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宣恩县供电公司椒园供电所营业楼的室内装修施工图纸)。

  2、二至五层背立面1/2轴至1/5之间原建筑窗变更为全玻落地窗内设不锈钢栏杆。

  3、二层原设计雨篷琉璃瓦及阳台取消,增加C30混凝土翻边(做法详见设计图纸)。

  4、墙面局部变更增加项目详见楚天正阳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宣恩县供电公司椒园供电所营业楼的室内装修施工图纸。

  5、地面石材材质、档次变更详见楚天正阳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宣恩县供电公司椒园供电所营业楼的室内装修施工图纸。

  三、计量计价依据:

  1、原投标预算中已有单价的项目,按投标单价及取费执行,变更增加工程量按现场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签证工程量据实结算,变更减少项目按原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进行扣减(单价按原投标单价及取费执行)。

  2、所有变更及增加项目单价经建设单位预算核定与施工单位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变更增加及新增项目中在原投标预算中无单价或无类似单价的项目,按原投标预算的定额水平重新组价,取费标准按原投标预算标准执行,人工单价根据鄂建文[20xx]85号文进行调整,材料价格不因施工期间市场及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4、对于墙面装饰、玻璃隔断、全玻落地窗、地面石材及瓷砖、天棚吊顶等主要装饰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材料品牌及合格证,经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及跟踪审计代表三方确认并对材料询价,达到设计要求的档次和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5、工程量计量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章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

  四、质量管控措施

  1、大批人员进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报告单进场前必须报甲方(监理)项目部审查备案。

  2、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将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报甲方(监理)项目部审查,签证后方可同意进行下部施工。施工方报检验(批)相关资料必须随进度按时提交,过后不予审批。施工月报与进度计划要真实地反映施工情况。

  3、装饰材料先送样并附厂家出产“合格证”和国家质监部门“检测报告”。大批材料进场必须报审(检验批)后方可施工。

  4、水、电(管线)、消防、青钢龙骨等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必须严格规范要求,材料提前报审,隐蔽前、后施工方案提前报审,全程须有旁站记录,材料抽测记录,隐蔽工程完工后组织专班验收记录(合格与不合格)。

  5、装饰材料基层防火漆涂刷需按照消防相关规范执行,全程须有旁站记录,报审(检验批)记录。

  6、装饰面板材质、颜色选样必须符合图纸要求,选样必须有甲方(监理)项目部现场参与。

  7、装饰饰面有色树脂漆和乳胶漆的环保指数一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A类和B类相关标准。竣工验收环评指数以检测(合格)为准。

  8、门、窗、大理石、铝合金、地毯、地砖、墙砖、办公设备、空调、需要甲方领导及相关部门现场确认或者确定的,必须通知到位确认。否则不予进行下部施工。

  9、灯饰和软装饰(窗帘)需请求设计师和甲方代表参与选样订货,观感效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10、消防工程必须要具备消防资质乙级以上的专业工程队伍,并报消防主管部门及甲方(监理)项目部备案。竣工验收以消防检测调试(合格)为准。

  11、外墙保温节能专项工程,PVC玻璃窗须到相关质检部门办理“备案证”,并报甲方(监理)项目部备案资料。抗裂砂浆、保温砂浆试样试块须由甲方(监理)项目部工作人员跟踪送检,合格后方可行下部施工。

  12、钢构工程需要具备钢结构资质三级以上的专业工程队承做,并报甲方(监理)项目部备案资料。

  13、玻璃幕墙需要具备玻璃幕墙资质三级以上的专业工程队承做,并报甲方(监理)项目部备案资料。

  14、国家规定的装饰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标准、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防火施工验收规范、节能专项验收规范、钢构质量验收规范、玻璃幕墙质量验收规范。

  15、合同规定和图纸规定的相关标准及依据。

  16、其他观感质量验收依据。

  五、施工工期:该工程完工时间:20xx年10月30日。

  六:违约责任:

  该工程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完工,如违约,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该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装饰分包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对甲方提供的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设计。

  2.2根据甲方(包括装修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装修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确认,甲方不会因其对深化设计图的审核、批准而承担因深化设计图中存在错误、遗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该等损失将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对双方约定的品质、材料、品牌、规格等偷工减料,否则,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装修加工制作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丙方承担。丙方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

  2.4丙方有责任就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甲方。即使在丙方已经完成了装修的加工制作,或安装、验收,只要甲方发现有其他更加优化的优化设计(不包括装修所使用的材料)且该优化设计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甲方即有权在本工程结算时单方面扣除使用甲方优化设计可以节约的工程造价。

  2.5甲方视需要,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合同中其余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丙方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暂定总价为RMB 万元(大写: 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4.2本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4.3本装修工程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丙方工作的,丙方亦应施工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按120%在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7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结算后14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6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丙方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5.7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5.7.1甲方可根据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1.1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7.2甲方可根据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5.7.2.1工程进度滞后2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

  5.7.2.2进度滞后3天以上10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5.7.2.3进度滞后超过11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2.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七、工程质量:

  本装修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建设单位(甲方):

  总包单位(乙方):

  分包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装饰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质量等级: 。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

  第2条 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1.2 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工作。

  2.1.3 负责与政府各部门、业主、总包的协调工作。

  2.1.4 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联系确认工作。

  2.1.5 负责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及安全交底。

  2.1.6 负责工程质检、报验、验收等工作。

  2.1.7 如果乙方工程质量、进度严重不满足业主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2.2 负责保质、保量、按期的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经营、生产、技术、财务管理。遵守甲方对项目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程序。

  2.2.3 负责协助甲方提供质检、报验、验收等基础资料。

  2.2.4 要加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凡达不到标准的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5 严格按照《 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施工,

  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2.2.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2.2.7 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2.8 负责甲供材料的装卸、施工现场的搬运等工作。

  2.2.9 负责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有效、有序的调配劳动力,如出现劳动力短缺和窝工现象,责任由乙方承担。

  2.2.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3条 工期

  3.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1.1 重大设计变更;

  3.1.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1.3 不可抗力;

  3.1.4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1.5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2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

  4.2 违约责任。

  4.2.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4.2.2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

  第5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第6条 费用计算和划分

  6.1 人工单价 元/工日;

  6.2 各费用划分:详见《附件 》;

  6.3 工程量:由图纸和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用工量及材料用量;

  6.5 补充定额应报甲方确认,方可执行。

  第7条 工程款支付。

  7.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7.2 工程进度款按审定的月完成工作量支付。支付比例另定。

  第8条 材料供应。

  8.1 本工程项目装修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包括:

  8.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物资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8.3 如因使用不当或由于返工造成的材料超计划用量的,由乙方承 担。

  8.4 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乙方应按北京市相关规定选用环保型材料,当价格超出定额单价时,应报甲方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作为结算价格。其中主要辅材进场应提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第9条 竣工决算。

  9.1 工程结算办法:

  9.2 工程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结算办法,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第10 条 保修。

  10.1 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10.2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抵押金为工程结算金额的 。在结算时扣除,待保修期满后按保修合同条款规定返还乙方。

  第11 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决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 招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复述条款按本协议执行。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12.2 本合同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装饰分包合同 篇4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下,双方就嘉定区博泽项目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专业工程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专业分包项目

  1.1工程名称:嘉定区博泽项目厂房地面工程

  1.2工程地点:嘉定区安亭

  1.3工程内容:石子垫层、钢筋网绑扎、模板支护、混凝土浇筑、金钢砂抹光、养护、切缝、等施工图纸内所标明的全部内容。

  1.4工程工期:30天,

  1.4工程数量:数量约8000㎡,结算按实际发生计算。

  1.5承包工程范围:石子垫层、钢筋网绑扎、模板支护、混凝土浇筑、金钢砂抹光、养护、切缝等工程。 (附工程内容清单)

  二、分包方式

  甲方将嘉定区博泽项目厂房地面工程全部分包给乙方,采用劳务分包方式,单价采用分项单价形式,包括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损耗费、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内容。甲方应鼎力协助乙方为完成本分包工程内容所做的努力工作。

  三、合同文件适用的标准和法律

  3.1适用现行的国家法律、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以及发包方的规章制度。

  3.2适用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有关标准、规范。

  3.3其它要求以及总包合同对本项目的要求。

  四、甲方责任

  4.1甲方指派蒋庆光 为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的施工,协调现场工作。

  4.2组织项目有关对乙方进入现场施工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3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4.4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5协助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卫生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

  五、乙方责任

  5.1乙方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2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向甲方负责,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全部内容,全部施工任务组织力量自行完成,严禁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转包或再分包,否则承担合同所赋予的全部责任

  5.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其它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5.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

  5.5对所施工区域内的原材料进行及时整理,废料及时清理。始终保证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清洁。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

  5.6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充分协调各工种之间紧密配合,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规定。否则承担由乙方过失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参加办理隐蔽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

  六、工程价款

  6.1工程总价款:暂定¥元( ),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6.2工程款的支付: 按截止每月十五日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在本合同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95%。办理竣工结算并交齐竣工档案资料后再支付5%款项。

  七、工程期限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的工期和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当乙方施工实际进度与甲方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乙方达不到甲方计划要求,视乙方无按时完工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5天内撤离现场,并相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延期动工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九、工期延误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十、工程质量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十一、工程验收

  执行甲方与业主(总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及协议规定

  十二、安全施工

  12.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2.2乙方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范,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12.3乙方应按有关的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产权保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安全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它

  14.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

  14.2乙方的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时上报甲方,在甲方备案。并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文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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