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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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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精选16篇)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

  11.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车辆交接

  第九条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以内、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

  2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

  3由于承租方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5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及时答复乙方提出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性等问题。

  7负责对租赁车辆在北京主城区范围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进行救济。

  8协助乙方处理发生在租赁期间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负责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

  9负责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进行必要的投保。

  10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和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9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 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将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租赁物和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____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计____个月,合计人民币____元,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该车库租赁期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须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三、该车库租金共计¥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人民币),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手动钥匙_________把、开关门遥控器_________只,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或放置无污染、无异味、无液体流淌等对车库不能造成损坏、污损的.物品,不用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受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

  五、甲方向乙方:甲方保证车库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该车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如因此给乙方造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如乙方需要改变该车库用途,必须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

  七、双方违约的处理: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失方支付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补足相应赔偿),且受损失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7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承租人(甲方)与出租人(乙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塔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项目及附属工程的部分区域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参数及费用:

  注:每台塔吊的月租金包括租金______元/月、塔司工资福利及保险费10000元/月、维修包干费1500元/月;进退场、安拆及检测费包括进场及安装费11000元/台次、拆除及退场费11000元/台次、地脚预埋节5000元/台次、检测费______元/台次。

  上述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暂定8%,最终以当地税务文件为准计算含税造价,此税费由承租单位代开代缴,出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承租单位办理有关代扣代缴手续。

  三、租赁期间:

  出租方将租赁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给承租方使用之日起至承租方退租之日(通知乙方退场并停止使用之日)止,每台塔吊平均租赁时间约五个月。

  四、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计算方式:按月租赁费计算。自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并由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租赁费,不足一个月部分,每台按:月租赁费÷30天×该月份

  实际天数计算。冬季停工期间不计算租赁费,约定冬季停工期为当年11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租金计算标准:按元/(台·月)为单位计算,该租赁费标准包括租赁物主机及全部配置租赁费,地脚螺栓和标准节、非标节及附着的费用,及消耗油料、润滑油料费用和塔吊司机的工资及伙食费用。

  4.2租金总额:

  本合同租金总造价约31500元/台.月_台_5月_1.08(税率)=______元;

  本合同进场费、安拆及检测费为29000元/台次_台次_1.08(税率)=______元

  合同含税金额暂定为______元(大写:整)。

  4.3塔吊进退场及安拆费包括的工作内容为租赁物进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顶升、拆除、退场等全过程工作,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且费用全部包含在进退场费用当中,承租方不再发生任何费用。

  4.4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自租赁物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每月支付一次租赁费,当月的租赁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至75%。租赁期结束后7天内结算完成,在之后的45天内支付至全部结算额的100%。在出租方提出付款申请时,必须向甲方提交代扣代缴税金所需的资料。

  4.5租赁物进、退场费支付:检测合格后,进场费及检测费与第一个月租赁费同期支付,退场费并入最后一个月租赁费同期支付。

  4.6租赁物进、退场时间、地点和费用

  4.6.1承租进场: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之时起24小时内,出租方将租赁物运到承租方工地指定位置。自进场之日起三天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在建委验收备案交付使用。

  4.6.2退租退场: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在4天内将租赁物运出承租方工地。

  4.7租赁物的维修

  租赁物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月每台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8小时(含保养时间)。

  4.8租赁物的使用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因承租方违章指挥而造成的安全及机械事故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五、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解决出租方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食宿问题,承租方无偿提供每台塔吊三人住宿床铺,床上用品及伙食费由出租方承担;

  1.2租赁物进场前提供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

  1.3严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基础施工,向出租方提供真实的基础施工资料;

  1.4对乙方编制的塔吊安拆、附着、顶升包括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中涉及塔吊正常使用及现场配合部分进行审核。

  1.5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1.6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至塔吊专用箱(距离塔吊不超过30米);

  1.7负责提供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信号工;

  1.8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1.9负责塔吊进场、退场工地以内通道畅通,提供进场、退场必要的工作面及安、拆条件;

  1.10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操作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2、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2.1提供新塔或近三年以内出厂的塔吊给承租方使用;提供钓钩以上部分的钢丝绳等索具(含维修及更换);

  2.2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3熟悉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吊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施工方案,经乙方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为塔吊安拆、附着、顶升的顺利进行而采取措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负责租赁物安装,安装完毕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国家及赤峰市验收备案的各种资料给承包方存档;

  2.4出租方配备的操作人员均须持有上岗所需的有效证件,应具备内蒙古有关行业管理要求素质及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出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出租方自愿交纳罚款1000元/次,其中塔式起重机司机除具备操作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外,还要有一人有电工操作证,以便于租赁物的故障维修,满足施工要求,以上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健康状况;

  2.5严禁塔式起重机司机将塔式起重机交给无证人操作,如果发现,出租方自愿向承租方交纳罚款20_元/次,并对由此造成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2.6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出租方应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险,并将其可以证明确已投保的证明文件提交承租方确认;

  2.7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塔式起重机进场安装方案及保障措施提交承租方审核;

  2.8出租方配备塔式起重机司机不少于2人/台,且未经承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2.9出租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以及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2.10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提供24小时服务;如出租方未按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出租机械设备或缺少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施工,出租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承租方有权扣押出租方的进度款;

  2.11负责租赁物进场、退场工地以外道路的畅通,自行办理运输许可等手续;

  2.12出租方在接承租方终止日后4天内将机械设备清运出场,承租方租用日期终止前一周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塔式起重机退场的具体时间,该时间为承租方租赁终止时间,自收到退场通知之时起3日内将塔式起重机退场拆卸及保障措施方案提交承租方审核;

  2.13基础预埋及附着部分承租方提前2日内电话通知出租方进行预埋,承租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14出租方每月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和检查两次,检查资料报承租方存档;

  2.15为充分体现与承租方合作的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出租方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也不会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由于出租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自愿退出,按实际发生台班数的50%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承租方不能因本条而改变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质量约定

  7.1乙方安拆塔吊必须资料齐全,必须一次通过验收,安装质量达到合格。

  7.2乙方切实熟悉现场条件和图纸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塔吊安拆技术方案,并要求安拆人员熟悉方案,并监督执行。

  7.3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对塔吊进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资料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的塔吊。

  7.4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成都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执行,严格按照塔吊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7.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甲方在施工现场须配备专业工程师对塔吊安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提出纠正方案并予以纠正,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检查,否则甲方有权下令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未按承租方通知要求的时间、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而产生影响承租方施工进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租方予以赔偿,承租方可以另行选择出租方。

  2、租赁物发生故障修复时间超过4小时,每超过1小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租赁物发生故障修复时间每月每台累计超过48小时(含保养时间),每超过1小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3、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时间将租赁物运出承租方工地,发生租赁物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延迟时间超过3天以上,每延迟1天,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支付1000元/天的场地占用费。

  4、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有转让、转租或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同期租金10%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甲方(盖章):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______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______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______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0

  出租方(甲方):无锡金南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10-85215426

  承租方(乙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电话:0510-81813000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 费用支付

  1、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 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的地点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无锡金南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20xx-2-5 日期:20xx-2-5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选定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报价见附件一、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状况:运转正常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计____________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______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_______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_____租金及结算

  1、设备租赁费用:_____/月.套,_____天.套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月.套,共计租金______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_________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四条:保证金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设备_______元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为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权力在设备租赁期间,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收到设备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规定投保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而无法得到赔付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甲方责任和义务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质量合格,出厂时运行正常、机件齐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在设备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配合。

  (2)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内发生和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租用权。

  (4)使用结束后,乙方一次结清费用并且必须做好设备的退场工作,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将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机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易损件,应按照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和价格表》中所列清单和价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购买清单,购买费用从保证金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维修设备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租赁设备进场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损毁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列)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损毁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设备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内或期满后,若乙方要求购买本合同设备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设备租赁报价单》规定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乙方保证金可转化为购买设备款,已支付的租金则不予以退还。

  2、若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愿意购买本合同设备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设备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可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应在自原租赁期满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付清全部设备转让款。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的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除按照本条第一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全部租金利润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应

  人民法院起诉,其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和超过时效,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吨性能良好、驾驶程序完整的叉车。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的期限为 租赁前,甲方应预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并向乙方开具收据 ..租赁期内,日租金(每天按 小时计算)为 元/天。超过限额不足 小时的,按半天计算;大于 小时小于 小时的,按全天计算;乙方应及时更换车辆。逾期归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日租金的15%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不退还租金或赔偿甲方..

  三.签约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保证金无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换车后退还乙方。

  四.乙方司机应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剂、胎压等。每天,并正确使用油;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料和其他费用。

  五.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乙方不得抵押、倒卖、转租甲方车辆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遇有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对租赁车辆的灭失、损坏和损失应按价赔偿;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支付止损。甲方车辆部件如有拆卸,一经发现按日租金五倍处罚。进行修理的,应当承担修理费用和折旧费(折旧费按修理费用的50%计算)。如果车辆在修理期间无法运行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支付停车费。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和交通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法规、法律和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连带责任。

  七.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将租赁车辆交付至甲方处,并在归还车辆时保持车辆清洁。

  八.当甲方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威胁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同时,如果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于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的总数大于五千元时)。

  3 由于承租方(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 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A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C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D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 5 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 及时答复乙方提出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性等问题。

  7 负责对租赁车辆在北京主城区范围(五环)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进行救济。

  8 协助乙方处理发生在租赁期间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负责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

  9 负责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进行必要的投保。

  10 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和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 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 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 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 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 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9 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 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 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 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担保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本协议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一辆 ,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协议首次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 年,即租赁期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 租金

  1.双方协定,租金为 元(人民币)/月(含税),一年一付,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计: (人民币)(含税)。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事前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仿造和超过时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_______吨叉车_______辆。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租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租赁前应提前缴纳全额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租赁期间,日租金(每天以_____小时计算)为_____元/天。超出限额,不足_____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大于_____小时,而小于_____小时的,按照全天计算;乙方应及时交换车辆。逾期交还须提前得到甲方的许可,否则按日租金的15%加付违约金。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车金,也不向甲方作赔偿。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交换车辆后退还乙方。

  四、乙方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并正确使用油料;如发现问题须立即解决,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五、乙方要爱护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同时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若拆卸甲方车辆部件,一经发现按日租金的`五倍处罚。如进行修理要承担修理费和折旧费(折旧费按修理费的50%计算)。修理期间使车辆无法行驶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租期结束时,乙方应将承租的车辆送到甲方的地点,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

  八、当甲方认为所租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威胁时,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同时,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九、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或单位有效证件印章(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数量:________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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