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买卖合同_民间汽车交易合同(精选2篇)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_民间汽车交易合同 篇1
甲方 (出卖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愿意讲起享有所有权的 (车辆型号 牌照 行驶里程等车辆信息) 车辆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同意购买符合第一条约定的甲方的车辆。
第三条 购车款为人民币: 元,乙方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构成款。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购车款的当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有 ?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车辆过户前甲方没有因转让车辆肇事负债,也没有讲该车辆以任何形式进行抵押或者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 甲方承诺其享有该车辆的完整所有权,任意第三人对该车辆均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七条 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购车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和承诺,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购车款,并按照全部购车款的3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于自己的) 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个人汽车买卖合同_民间汽车交易合同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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