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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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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集锦(精选16篇)

代理合同集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丙方):华龙酒业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______

  丙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汉槐贡系列白酒。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__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__万元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临邑。

  4.订单确认

  厂家将货送到后,代理人应确认签字,由供方带回厂家。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应首次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再次进货应时将上次的货款交齐,并付清本次的进货总额。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丙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丙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丙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丙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丙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至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2.丙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丙方直接订购,丙方不可以供货。

  13.丙方依照乙方先用电话或书面联系方式,再由丙方出具订货单据,同意订货后,丙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必须在订货的三天内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产品的销售

  1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签订,正本两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集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3

  签订地点: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理解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理解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用心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带给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带给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透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

  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职责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职责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职责,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状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透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职责:

  1、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打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4、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5、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6、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及时通知并邮寄专利行政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并在甲方缴费后领取专利证书;

  9、及时提醒已经委托乙方办理的甲方专利年费的缴付时间并应甲方要求代甲方向专利行政部门支付甲方名下专利的年费;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件专利案件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若为外国公司或个人还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

  2、需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书(委托书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专利申请事务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1、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信息、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后在案件委托邮件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并交甲方审核,申请文件待甲方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对于有特殊递交期限要求的

  案件,流程人员必须及时监控案件进度,严格遵守对时间的约定;

  2、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甲方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并汇报相关进展;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甲方认可;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往来文件,代理方流程人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5、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指派甲方认同的代理人接替。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委托;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披露与进行的专利申请必要的技术资料,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提供收费的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或后续年费缴纳事宜,乙方提供次年的年费提醒服务,代理权限至该专利权终止;甲方自行办理授权事宜或缴纳年费的,视为终止委托,甲方自行监控后续年费,乙方不提供年费提醒服务;未获授权的专利案件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

  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官方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代理费用为:申请代理费¥20__元,实审代理费¥20__元;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的申请文件(仅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总页数超过50页,则每超过一页的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另收代理费。

  3、未确定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获得申请号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帐单、发票等有关票据后20日内按照帐单所列款项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代理费和官方费用;

  5、乙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 公司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支行

  九、乙方完成初稿后,甲方指示取消案件,甲方应支付全额代理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专利申请形成被视为撤回处置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用。因乙方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因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长期有效,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支付已经委托的专利案件的费用;乙方每年可以与甲方协商调整附表所示费用,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十三、履行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mail: E-mail: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年 月日 ___年 月 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5

  一.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又被称为表现代理,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又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第三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可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在民法上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情况,其成立出须必备无权代理的要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因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因此,只有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的,才会发生表见代理。

  2. 客观上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

  表见代理最根本的实质在于行为人无代理权而又表现为有代理权。因此,只有从外表上看行为人有代理权时,才会发生表见代理。所谓的从外表上行为人有代理权,是指虽然行为人与本人之间实际上无代理权,但客观上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如行为人持有本人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正因为在行为人方面有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相对人基于此才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所以为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法律才规定表见代理,使其成为有效代理。

  3. 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是指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第三人不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且无过失的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若相对人为恶意,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而仍与之发生民事行为,则因法律不保护恶意当事人,没有对相对人加以保护的必要,也就不能成立表见代理。相对人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因其过失而不知道的,因相对人主观上的过错,一般也无保护的必要,也不应该成立表见代理。相对人是否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应由否认表见代理的本人负举证责任。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

  表见代理为有效代理,本人应承担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只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民事行为有效时,才能成里表见代理,才发生由本人承担该行为后果。若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不具备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根据上述可以看出张某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表见代理,其中张某手持的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就是从外表看上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一个表现。

  二.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现象。《民法通则》中第六十六条对无权代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合同法》中对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分别作出规定。

  1. 无权代理发生的三种情形

  一是行为人自己自始没有代理权;二是行为人有代理权但其所为的民事行为超越代理权;三是行为人原有代理权但代理权已经终止。

  2.无权代理的条件

  第一,行为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无权代理本不属于代理,但因行为人是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符合代理的外部表征,所以将该现象规定于代理制度中。如行为人不是以本人的名义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则不成立无权代理。

  第二,行为人没有实施该代理行为的代理权。无权代理的前提是行为人没有实施该行为的代理权。

  第三,行为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行为人与第三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则不涉及能否对本人发生效力的问题,不属于无权代理。

  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无权代理的解释,不难发现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三. 表见代理的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此,表见代理发生与有效代理的相同效力,即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应当承受该代理行为所设立的权力义务。但表见代理毕竟属于无权代理而不同于有权代理,其设置目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因此,表见代理是否为有效代理,应决定于相对人的意思。 综上所述,案例中,张某手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100吨草莓的合同,而后才发现张某没有代理购买草莓的权力。根据《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解释,可以看出乙公司在不知张某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张某手中有使第三人相信他有代理权的事实,即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所以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乙公司去函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是合法的,甲公司作为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履行合同。

代理合同集锦 篇6

  公司简介:天龙集团(我公司)是一家医药、健康产业为主导,跨地区、跨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科工贸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我公司已经形成了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与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集团化运作模式良好。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各大、中型城市,销售额逐年递增,药品供不应求。

  不愿现款提货的原因:

  1、商品知名度不高,质量没有保证。所以我方必须在市场上试销一段时间以后,找到合适的产品定位及主要的消费人群,逐渐形成该品牌的稳定市场,才能进一步商讨现款现货。再者,我方对于如何“定价”,也还处于摸索状态,产品定价过高或过低都会给我方带来很大的损失,而现款现货会使我方承担100%的市场风险,这显然不合理。

  2、厂家信誉度。厂家的公司成立时间不久,信誉不足。双方对彼此都不是很了解,首次交易就提出现款现货,使我方难以接受,如果在今后的合作中成效良好,彼此诚信互惠,才有现款现货的可能性。

  3、成本方面。如果我方同意现款现货,则后期的广告、包装、店面等高昂费用都会涌来,我方很难在短期内收回成本,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处于被动的状态,以至于投资款无法回笼,造成损失。

  4、产品周期长。针对商品特性而言,保健品的销售周期回款周期较长,宣传费用和高昂的营销成本给公司巨大的资金流通的压力,过分强调现货现款,不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容易流失一些有品牌、有实力、有批量、有支付能力大企业、合资、独资企业拒之门外,也将一些资金周转有困难采购经销商推了出去,把到手的生意拱手给了别的公司,对公司长期发展不利。

  5、信贷方面。随着宏观调控的深化,信贷利率提高,总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资金调头难,总不能因个别“先货后款”出现问题而“因噎废食”吧。我方认为,只要严格按程序办理签订合法规范的购销合同,把风险降到受控范围。

  6、市场方面。因为贵公司是刚刚建立的,可以说你们的产品是没有品牌影响力也没有产品影响力,不要说是做现款现货就是说做赊销都会遇到很多的麻烦和坎坷,同时在选择经销商的时候也会很难选择到合适的客户。新的产品不管是技术性的还是战略性的,都必须具备有市场上认可的卖点和优势。

  7、对市场的实地了解。来之前,我们也已经对辽宁主要的保健品市场以及干道上的经营店及一些较大的二级批发市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具体包括了该产品及相关保健品的种类、价格、包装、产地、经营户数、销售量、销售利润及规模等,当然从中也大致掌握贵公司的产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占有率的情况。有些情况还是对贵方不利的,希望贵公司慎重考虑。、

  8、 如果同意了压批付款:

  (1)我方会在资金回笼的时候,做到及时付款,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 (2 ) 我方会严格控制产品的价格, 尽量减少窜货现象的发生。

  (3 ) 我方会充分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 快速将厂家的产品 “消化”, 增加购货频率。

  (4)我方期间会加强与贵公司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向贵公司反馈市场信息。并针对整个市场的变化情况向厂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方便贵公司做出更精良的产品。

  不愿按照区域大小来规定首批订货量的多少的原因

  1、消费人群、消费偏好、地域差别都是未知,如果错误定位,仅仅依照肤浅的“地域大小”下定论,是很不科学的。例如,在大城市中,医药公司竞争激烈,医药产品众多,像厂商这样初出茅庐的产品就想抢占一席之地,非常困难;但是如果在小城市及县城进行销售,则同类商品的竞争较小,容易占有市场份额。再比如:大城市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障比较齐全,且相关政府部分对于医药商品的价格、质量会提高更高的要求(即政府会采取压价,严格质量等措施),使新进市场的企业面临强大压力,而厂商要求我发方在大城市中进大批货物,使我方的销售风险及外来压力剧增,不利于展开销售。

  2、如果我方能够按照市场的要求来自行决定进货量的多少则会使我方减少市场销售压力,从而可以降低囤货占仓的可能。其次,这样以来,在大城市中抢占零散的市场,开阔新兴市场,则可以使药品经营游刃有余,在小城市中也可以占有更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进一步考虑进行更大的交易往来,对于你方也并没有不利之处。

  3、成本问题。首批进货量过高易造成资金占用过高,引起我方资金周转问题,也会造成压货、压资金等问题,风险较大。因此压低首批进货量时必然的。

  4、由于资金回笼慢,大批货被押在终端;产品单一,无法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宣销费用高,广告效率低,企业负担重,资金链形成恶性循环;高价位与经营成本形成恶性循环,高价位使消费者不敢轻易尝试;渠道维护、终端推广的费用高;等原因容易引起一次性代理消费,首批进货过多造成压货,迟迟不能进行二次、三次进货甚至引发退货问题。

  5、由于第一次合作,双方处于试探阶段,在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查后,发现厂商的首批进货量的要求过高,有必要压低首批进货量,以保证自己企业付了钱,不会因为企业承诺不能兑现的原因而失利。

  6、规定了首批进货量,如果进的多,卖不出去也是压库存,压资金,商家还要投入广告费、租场地、招聘人员,会浪费了大量的资金,给我方造成资金周转不灵。

  7、按区域大小规定,根据我方已经对市场比较详细的调查,每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偏好的不同,则会对销售额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仅仅只是想到按区域大小来确定进货量,必然会给我们的产品销售带来一定的风险,同时不利于产品知名度的扩大,更不用说宣传销售了。

  8、产品销售本身应该以贵方产品质量我方经营策略为依托的销售行为,如果仅仅只着眼于按照区域大小来裁定订货量大小,而不考虑到销售的实际额度,我方不认为这是明智之举,在产品投放的相关区域,我们首先一开始可以着手于扩大我们产品的知名度,慢慢地占有市场份额。同样的,我们也相信,就算是产品供不应求,你们也是可以很快的给我们补偿供给,是吧?在我们看来,不按区域规定进货量对我们来讲都是有利的、是可以达到双赢的。

代理合同集锦 篇7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乙方店址确定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xx省xx市xx区(县)xx街(路)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xx店。

  2、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x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特许经营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市场宣传

  1、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产品配送与退换

  1、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x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库存商品管理

  1、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x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妨碍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6)乙方制售违劣商品;

  (7)乙方不按本合同从甲方购进商品,从其它渠道购进;

  (8)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10)乙方代理、销售非甲方提供的众成康健以外的其他任意产品。

  2、乙方如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行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改进的意见书,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进,甲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向第三方出让经营权、转让或出租有关执照;

  (2)乙方擅自向第三方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授权代理权利,或对外担保或对合作经营店进行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处置。

  (3)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

  (4)乙方有意损害甲方的商业信誉,损害甲方和其他代理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的其他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的行为。

  (6)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以众成康健名义开展工作,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有对众成康健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第四款,延期将货品送达业务员或消费者的。

  3、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督促甲方改正。

  4、本合同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未履行合同部分(按月计算)的代理费。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负责退还未履行合同部分(按月计算)的代理费。

  第二十一条协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诉讼

  甲乙双方若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为了满足甲乙双方的业务需求,创造可持续的双赢效应,以期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推广责任期间及区域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代理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_产品。

  二、推广业务权限

  乙方仅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3、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4、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资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甲方存档。

  2、乙方应当积极宣传推广甲方的产品,提高甲方产品销售量。

  3、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6、乙方在产品宣传推广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

  8、乙方在宣传推广甲方产品时如有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但乙方无过错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支付

  1、乙方前期因推广甲方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成功推广甲方产品后,甲方按产品销售金额的______%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推广费用。

  3、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甲方与乙方的推广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______%,甲方收到乙方的推广单位付清全部产品销售合同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推广费用的`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切实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合法从事推广行为,若因违法或违规推广所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在乙方全面按时履行协议约定且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支付相应报酬给乙方。若甲方未能支付的,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乙双方应保守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及甲方协调之第三方的商业秘密,若因不当使用或泄露该等商业秘密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9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产品在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月保换、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日以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10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执字第_________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为甲方与___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11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1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 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 委托人职责

  3.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受托人职责

  4.1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

  5.1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规定,由受委托人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5.2 受委托人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一周内,受托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5.3 当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时,受托人投入的会务费用(含各项劳务费)按以下条款处理:

  1)、因委托人或受托人责任引起的流标,由责任方承担会务费用。

  2)、因委托人及受托人共同责任引起的流标,由双方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3)、因投标人引起的流标

  (1)投标人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2)因投标人违规违纪的行为,由委托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保证金中支付受托人所蒙受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按其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签署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签字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人(单位公章): 受托人(单位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 联系人:

代理合同集锦 篇12

  甲方(被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甲方的选择,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包括:确认或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计算工龄;人事档案接收、整理、保管、转递;办理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核算及调整;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转移、调阅档案材料。

  2、经甲方申请,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甲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甲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乙方,如申请档案转出,乙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3、对寄存期满未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及乙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2、甲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乙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4、委托合同期满,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与乙方续签合同并办理其他手续。否则,乙方可终止合同。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甲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费用

  1、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甲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

  (3)甲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乙方退回代理费。

  (4)甲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乙方负责整理档案。

  2、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乙方可拒绝为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乙方仍在管理甲方人事档案的事实,乙方将仍依约定的标准向甲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元的滞纳金。

  3、若甲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乙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社会保险费迟缴、漏缴、错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社保费,连续2个月未支付或一年累计达到3次迟延支付前述款项的,将视同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任意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_元/人的违约金计算,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权威机构确认后,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4、除甲方存在重大过错外,乙方不得在协议期内办理撤户及大宗档案转移,否则视为乙方有意终止本协议,则按第四条第3款执行。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根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需修改、变更本协议时,提出方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间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协议生效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同时更好地帮助乙方开展代理业务,乙方同意承担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的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指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科研等企业活动中积累、创造的具有实用价值及专有性,不向外公开的知识、经验、数据、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

  二、保密内容:

  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

  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

  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

  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等。

  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对合作范围的所有技术和商业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责任期至代理关系结束后二年内。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从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业目的开发、制造、改造和创新。

  五、乙方在双方代理合同期内,不得利用代理期间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进行同类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活动,也不得为同类产品其它受雇方服务。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雇佣的职员,与乙方承担相同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与雇佣职员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乙方职员在职期间和离开乙方公司二年以内,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条款约束,如有违反,乙方将替雇佣职员先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与代理合同同时签订,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14

  甲 方:

  乙 方:

  甲方在 年在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发生交通事故,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支公司、陕西伟华集团、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乙方律师全权代理(赋予特别授权)。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法院执行回来的钱物、包括代为从法院领取现金、支票等款项。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包括代为垫付的医疗费、诉讼费、差旅费、案件协调费、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

  四、因甲方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经济困难,无力担负医疗费用,特向乙方申请垫付,乙方同意为其垫付,由甲方为乙方出具借条,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计算,计算至甲方实际还款之日;甲方同意并接受(具体金额以借条为准)。甲方承诺从收回赔偿款优先扣除。

  五、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以法院判决书判定赔偿金额为准。甲方负责为乙方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前期垫付医疗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案件协调费用),到时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和为乙方在诉讼中代为前期垫付的医疗费、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案件协调费用等一切费用,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甲方拖欠代理费的,应当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并自愿向乙方承担20万元的违约金。

  六、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被告方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八、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九、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集锦 篇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城市在线票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演出活动门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 甲方拥有本次演出活动的全部门票的所有权,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次演出活动门票的代理销售方。

  2、 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务销售网络和渠道负责甲方本次演出门票的销售工作。

  3、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门票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将乙方剩余门票取回另行处理。演出结束后甲方清点乙方所售的门票后,开出盖有甲方公章的结算对账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结算凭证与乙方进行结算。

  4、 演出活动

  (1) 演出名称:

  (2) 演出地点:

  (3) 演出时间:

  (4) 演出票价: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演出批文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本次演出的合法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本次演出活动有价值的相关动态、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并授权乙方在自己的宣传渠道或媒体中刊出;

  3、 甲方在自有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中尽量为乙方售票提供电话、公司名称等文字、网址等购票信息的宣传,以便乙方更好地销售门票;

  4、 甲方每次交付乙方销售的门票及其发票,并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的签收单,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确认票款结算对账单的凭证之一;

  5、 甲方负责因购票者和观众引起的一切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演出票务销售的推广工作,认真执行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以书面方式交付乙方的甲方销售政策,在零售时须按票面值销售;

  2、 乙方负责自有销售网点的票务销售和结算工作;

  3、 乙方如出现有门票遗失及误收假币票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 乙方代售甲方的门票,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费率为乙方销售总票务所得的总金额(按乙方销售的总票务的票面价格计算)的 。

  2、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均派专人负责票款的结算工作。乙方应支付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对账单上扣除代理费后的金额。

  3、 乙方于活动结束后

  4、 由甲方负责提供发票给乙方的购票客户,应与待销售的门票同时交付乙方。

  五、账户信息

  乙方将结算款项以汇款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至为本协议和所有补充协议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八、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条款中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对演出活动进行重大调整,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发观众投诉、索赔等事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 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活动中止或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乙方同意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条件协助甲方办理退票事宜,但乙方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再退回。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问题、顾客纠纷以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善后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4、 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演出活动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仍有权保留其已销售门票的代理费。

  5、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在门票销售收入中予以扣除,门票销售收入不足的,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更新或重新定义相应条款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理合同集锦 篇1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置和管理,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

  1、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 ,此代理为 代理,不含: 。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 区 路(街) 号。

  2、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期限为 年。从 _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营运和促销方案;c、形象识别cis系统;d、企业文化和荣誉;e、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f、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g、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培训。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为维护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a、代理商正式确定后,未经代理商同意,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加盟专卖店。

  b、省级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代理商及加盟费,其业务继续由总部垂直管辖和办理,与乙方无关。

  2、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商品的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需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场分店权

  代理商可自办专卖店,进行零售业务,其零售价格须“同城同价”。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最终目的,须加强专场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可独立收取加盟费)。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1)、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公司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2)、乙方每月总货额不得低叁仟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进货,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终止,并另行安排。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将总部招商政策、经营理念、经营技术资产全部提供给代理商。

  8、乙方发展加盟店时,须与加盟店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店主身份证复印件、交款票据(注:乙方收取加盟店费用)复印件、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乙方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否则视甲方违约。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

  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

  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

  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乙方累计进货 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 元;累计进货达 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 %。(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____元整,权益金 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 ____元。

  第十条: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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