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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毛坯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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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毛坯租房合同(精选4篇)

标准毛坯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状况

  甲方拥有位于 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使用状况良好,屋内墙壁、屋顶、地面均光滑平整无凹痕,供水、煤气、暖气管道良好,供电正常,乙方经过勘查和了解,自愿承租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2.甲方应当在租赁起始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并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据合同中承诺的用途正常使用该房屋。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办公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租金支付方式为

  ①每 个月一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需在每个租赁支付周期第一天之前3日内向甲方预付该租金支付周期的支付款项。

  ②一次性预付全部租赁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租金支付采用上述第 种支付方式。

  第四条 房屋租赁承诺

  1.乙方自入住该套房屋之日起应小心使用该套房屋,严禁对屋内入住前所有设施(包含但并不限于地面、墙壁、屋顶、门窗、有线及电话预留箱)进行任何拆改或破坏。所谓破坏包含但不限于:

  ①墙面、地面或屋顶有明显凹痕,凹痕深度大于5mm或面积大于10cm。②墙面、地面或屋顶有裂痕。③地采暖设施受损。④供水及排污管道受损或堵塞。⑤窗户玻璃破损或框架变形。⑥单元门受损。

  所谓拆改或破坏不包括:乙方出于暂住需求而进行的加装坐便、洗手池、淋浴等设施,但应以不损坏或堵塞相应管道为前提。

  2.乙方应在租期结束后进行相应的清理打扫工作,恢复租房前卫生状况。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乙方还应承担的其他费用为: 。

  2.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及其设施修缮、安装、改造等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担保费用:为保证乙方租用期间可能产生的违约行为不致使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在甲方交房前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房屋担保费用,如果产生任何违约行为按照违约责任中相关协定,从担保费中进行扣除并于担保费全部扣完后补缴剩余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房屋租赁结束后的收房验收过程结束后全额退还该项担保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若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行为或在承租房内存放危险物品、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房屋或违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所缴全部款项。

  2.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租房已缴款项无权要回,但甲方收房验收结束后无异常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担保费用。

  3.租赁期内,乙方因违反房屋租赁承诺造成的维护费用,应按照市场价格1.5倍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标准毛坯租房合同 篇2

  下面是整理的毛坯租房合同范本两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更多毛坯租房合同范本请关注合同范本栏目!【毛坯租房合同范本一】 编号: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 《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____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____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地址: 地址:编码: 编码:房产证号: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签约代表: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毛坯租房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产状况甲方拥有位于 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使用状况良好,屋内墙壁、屋顶、地面均光滑平整无凹痕,供水、煤气、暖气管道良好,供电正常,乙方经过勘查和了解,自愿承租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2.甲方应当在租赁起始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并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据合同中承诺的用途正常使用该房屋。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办公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租金支付方式为

  ①每 个月一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需在每个租赁支付周期

  第一天之前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该租金支付周期的支付款项。

  ②一次性预付全部租赁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租金支付采用上述第 种支付方式。

  第四条 房屋租赁承诺

  1.乙方自入住该套房屋之日起应小心使用该套房屋,严禁对屋内入住前所有设施(包含但并不限于地面、墙壁、屋顶、门窗、有线及电话预留箱)进行任何拆改或破坏。所谓破坏包含但不限于:

  ①墙面、地面或屋顶有明显凹痕,凹痕深度大于5或面积大于10c。

  ②墙面、地面或屋顶有裂痕。

  ③地采暖设施受损。

  ④供水及排污管道受损或堵塞。

  ⑤窗户玻璃破损或框架变形。

  ⑥单元门受损。所谓拆改或破坏不包括:乙方出于暂住需求而进行的加装坐便、洗手池、淋浴等设施,但应以不损坏或堵塞相应管道为前提。

  2.乙方应在租期结束后进行相应的清理打扫工作,恢复租房前卫生状况。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乙方还应承担的其他费用为: 。

  2.租赁期间,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及其设施修缮、安装、改造等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担保费用:为保证乙方租用期间可能产生的违约行为不致使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在甲方交房前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房屋担保费用,如果产生任何违约行为按照违约责任中相关协定,从担保费中进行扣除并于担保费全部扣完后补缴剩余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房屋租赁结束后的收房验收过程结束后全额退还该项担保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若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行为或在承租房内存放危险物品、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房屋或违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所缴全部款项。

  2.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租房已缴款项无权要回,但甲方收房验收结束后无异常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担保费用。

  3.租赁期内,乙方因违反房屋租赁承诺造成的维护费用,应按照市场价格

  1.5倍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标准毛坯租房合同 篇3

  最近,北京市住建委对新版租房合同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范围包括《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这次北京租房合同范本的大修,租房合同修改应该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放在当下房价处于高位运行的环境下,在本人看来,此次北京租房合同版本的大修可以看作是对“体验式经济”的拥抱。租客租房就是一种体验,房屋租赁就是体验经济。体验经济现在正方兴未艾,无论什么样的商业业态都讲究体验,共享单车强调客户的骑行体验,手机APP注意用户的使用体验,就连公司客服人员对客户的回访用语都会说“给你造成不好的体验,我们深表歉意”。

  难怪美国战略地平线LLP顾问公司的创始人帕恩二世和吉尔摩要在《哈佛商业评论》中高呼“欢迎来到体验经济时代!”在《体验经济》一书中,帕恩二世从经济学的角度把人类的历史分成物品时代,商品经济时代,服务经济时代和体验经济时代这四个阶段。与这四个阶段相对应的经济价值演变过和相对应,分别表现为物品,商品,服务,和体验4种形式。当一种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下一种经济形式便开始萌牙发展,而我们现在的社会,已经进入体验经济时代。

  在房屋凭市场,就体验来说,租客相对处于弱势,此次北京租房范本的大修,加强了对北漂租客权益的保障,这必将提升北漂租客租房的体验。在租房买房成为人们生活关注焦点的背景下,北漂租客体验的改善有利于限制北京房价的涨幅,符合楼市调控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政府稳定房价,限制房价涨幅的方法多是“堵”的手段,比如限购,限售,限价,限贷。“疏”的方法被忽视了。

  北京的房价为什么这么高?原因很多,但是,北漂多肯定是一个原因,他们都有在北京买房的需求。疏的原理就是将北漂的购房需求用良好的租房体验来替代,购房的目的就是用来住的,当租房的体验能让租客租房的体验尽量的接近购房者的体验,那么北漂购房的行为就会理性,不会顶着巨大的经济压力抢购式买房,购房行为会被延迟,甚至打消购房的想法。这种可能性是可以预见和实现的,历史已经有过这样的答案,以前中国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租房子住,而且住得很安心,并没有象现在的人们那样急着非要自已买一套房。这是为什么呢?一是观念,当时的人们对房子的看法就是用来住的;二是体验,因为以前的人住的都是单位或国家分的房子,基于对单位和国家的信任,住的人有安全感,稳定感。现在租房住的人为什么一心想着买房呢?也是两个原因,一是观念,由于时代的需要,对房子的宣传已远远超过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概念,渐渐的人们的观念发生了改变;二是体验,由于人们观念的改变,房东与租客在心理上就有落差,租客处于弱势地位,在租房的体验上缺少稳定感和安全感。租房本来是用来延迟购房的行为,因为体验不好反而成为加快买房的理由。

  还有一个事实可以说明租房可以弱化人们购房的.意愿和延迟购房行为,这就是公租房的推出。据我了解,很多租公租房的人的经济实力其实并不比现在已经买了房的人差(这些人要是冒着一房穷三代的想法,一样可以加入到购房大军中去),但是这些住公租房的人为什么不急着买房呢?这是因为住公租房有稳定感,安全感,因为公租房有政府信用担保。

  北京此次对租房合同版本大修,着重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属性,”标志着北京的房屋租凭由服务经济时代向租客体验经济时代跨进,它提升了租客的体验,更重要的是,也许在不久的将来,租房体验的提升会带来北漂们观念的改变,购房真的将不再是北漂人的人生第一目标,就象很多西方国家的人们一样,到那时,北京才真正的与世界接轨了。

标准毛坯租房合同 篇4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三个合同示范文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北京日报客户端第一时间为各位小伙伴梳理合同亮点。

  不再租房须至少30天通知租户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租户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租户;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房东不得单方面涨租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房东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房东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租户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房屋交还3日内要退押金

  押金除用于抵扣租户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租户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租户。

  装修满足国家标准

  房东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租户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屋内设施坏了谁来修?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租户原因而导致的损毁,租户应当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当在接到租户通知后约定时间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户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租户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因租户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租户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房东卖房租户优先购买

  租赁期内房东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约定时间内通知租户且不得影响租户正常使用该房屋。租户应当在收到房东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租户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除了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如果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租户遇到这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房东迟延交付房屋达约定时间的;房东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租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租户安全、健康的;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房东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租户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房东遇到这些情况也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租户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约定时间的;欠缴各类费用达约定额度的;擅自将房屋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租期内房东收房或赔违约金

  除合同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房东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租户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约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约定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房东应退还租户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房东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租户人身、财产损失的,房东应承担赔偿责任;租户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租户承担。

  房东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租户的租金、押金的,或者租户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租户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房东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或者未经租户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官方:比老版合同调整了两大方面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与20xx年市建委(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工商局(现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调整:

  一方面,合同适用区分更加明确。不同于20xx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根据租赁的不同成交方式做了区分,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我市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

  另一方面,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均在说明中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有关禁止违法群租的文件规定内容。同时,在合同中通过设立房屋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一是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专设“房屋租赁形式”相关条款,约定房屋具体居住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居住面积;二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明确约定最多居住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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