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安全施工合同(通用12篇)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安全优质的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误登,在禁止或不坚固的结构区域,甲方应在这种结构的适当地点挂上警告牌。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过程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应和义务。
2、 乙方安全措施与责任
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在使用吊绳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于零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章)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 在甲方监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三、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施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 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 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 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 施工人员进场前应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5、 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放火有关规定。
6、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负责。
7、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8、 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参加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 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童工。
12、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保护用品和机具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15、 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 通风 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伤安全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死亡事故(包括伤害自己及甲方),每发生一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3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产组织、安全管理与公司协调一致,确保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文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应对现场施工安全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现场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确保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火,重点防火区域动火施工需开动火工作票。
(七)严禁高空抛物,不得在高处临边沿口处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高处需堆放物料时,所有堆放物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不应疲劳作业,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楼层上睡觉。
第六条违约处罚
(一)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二)由于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检察院或劳动监督部门处理。
(三)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六)工程开工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规划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堆料布置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且经过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无异后按品种、规格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施工现场的六牌两图,项目部的管理体系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
(七)严格材料计划的申报工作,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按图纸及时报送材料计划,同一次来的图纸经审核计算后上报材料计划不得漏报、少报,常用材料可以多报,但最终报送材料(同一规格)不得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量的5%。否则超出量按供应价的1。5倍扣回。
(八)上报材料计划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特殊情况下由于计算材料量出现的偏差经甲方、监理核定后且确实施工急需的可以补报追加计划,但不允许出现不经过甲方审核招标私自与材料供应商沟通解决追加或减少材料计划。否则出现一次甲方将对计划外的材料概不负责,并追加罚款施工方500______元。材料计划报送要明确型号、规格、要求,否则因计划材料报送要求不明确造成的工期影响、材料采购或核价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九)材料一经进场,必须由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并附有书面验收单。由施工方自行购买的材料每批(次)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购买材料必须同核价材相符,否则不予验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验收后,由施工方将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资证提供甲方监理以及公司审计作为备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内必须清离现场,违者罚款1000______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违者罚款20____________元。用于检测的构件、材料取样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留置,材料取样必须由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工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严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开工必须备有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工程必须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须满足浇灌后的砼外观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机械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无质量及安全隐患。
(十二)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______月由甲方组织,由监理、施工方项目部的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当场下安全整改单处以50—500______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加罚,拒不整改将按停工处理,并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300——20____________元罚款。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系的为不戴安全帽,违者罚现金50______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不许穿拖鞋,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______元。
(十四)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______元。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______元。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以外的生产现场区域溜达游动,违者罚款50______元/人。
(十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严禁乱扯乱挂和以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0______元。
(十六)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无杂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办公室等场所必须每日清扫、清理垃圾,垃圾应倾倒到指定地点。根据季节不同,及时喷洒灭蚊蝇药并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处罚款50______元,重复出现的问题将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护必须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牌,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方可作业。违者每项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栏杆、防护网500______元,警示牌200______元。
(十八)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______元,触犯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______元,并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上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
(二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施工现场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地点不得随意动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办理批准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车间(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应及时清理刨花、木屑、锯末,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资仓库、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施工现场道路为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必须设临时消防器材,并设有明显标志,周围三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埋压、圈占、挖沟、堆土,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各种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区为了冬季取暖设置保温火炉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施工使用或仓库库存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开存放。以上不执行每次罚款______元。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_____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和拆除,脚手架的搭设严格按规范搭设,设置剪刀撑,挂水平网,设置连墙杆。不符合规范的,每次罚款______元。
(二十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编排施工计划,并报甲方、监理审核。严肃执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分部计划要同总计划吻合。每周每______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如每周、______月计划施工安排没能完成,经甲方、监理核查无异的,完不成将按如下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计划一项不完成的罚款______元。______月计划一项不能完成的罚款_____元。如实际工程总计划没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十三)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申请必须提前报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报验必须为书面形式。如甲方、监理发现明显的质量检查不合格,将视为没有自检,检查一次没自检的罚款______元。验收时需三方同时到现场组织验收,并报公司审计部一份备案。
(二十四)每______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时办理签证,每______月监理和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以办理完成的工程隐蔽签证为依据审核,没有办理签证的,不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二十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每检查出一项将视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况罚款______元,严重的必须返工处理。
以上考核从“安全质量进度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磐石市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_______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共同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等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承揽的
,就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本工程概况及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消防工作经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施工作业规范的规定。
二、 乙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经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三、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做好其所属员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配备合适的劳动用品,并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应保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高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复核有关规定。
四、 乙方应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安全学习、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
五、 乙方在施工和生活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等均需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照明灯,不得擅自使用各种电热器具,禁止将消防器、设备设施损坏或挪作他用,乙方借用甲方设备设施进行作业时,应负责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六、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发放相对应的个人劳动防护品,并督促其争取佩戴和使用。
七、 乙方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乙方应制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按章施工,经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经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个别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较差的人员的应劝其离开工地。
八、 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督促和纠错指令,接受违章处理和处罚。
九、 本公司已建立GB/T14001-20__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施工方是按照本公司的各项规程经行施工。
十、 乙方需提前做好相关的隔离、通风、置换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好良好的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扑救火灾,并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 发生工伤事故后,无论何方责任,主要由乙方组织人力、财力,甲方鸡鸡配合经行事故善后工作。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于双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承揽工程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6
发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中人身、供热和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1、工程概况:
2、工程工期:
3、工程地址:
二、甲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严格审查、选用具有法人资格、相应工程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工作。
2、由公司安检处,指定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协调工作。
3、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停工、整改、消除,有权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6、甲方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直至整改合格后再使用,严禁乙方使用存在安全缺陷的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施工。
7、甲方质量安全负责人或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供热、供水、燃气、通讯、电网等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10、乙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1、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a.乙方项目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名单;
b.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c.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开工前应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甲方同意开工后方可施工。
4、项目经理是乙方第一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施工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施工设施、设备、器材等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能。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9、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0、开工前(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时),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或增补、调换施工人员)由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视为非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11、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2、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道路施工要配备防护栏、示警线、警示牌、夜间设置警示灯。道路刨掘施工时,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刨掘有关规定,必须用硬质围挡隔离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搞清地下管道分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乙方对主材、设备应进行定点放置,放置区域设立警示标志,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等的明显标志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并派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设置的安全措施。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塌陷、倒塌、触电、高温中暑、灼(烫)伤、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及可能引起人身伤害的周边环境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无安全防护或者无安全防范措施的环境中施工。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开关、阀门。
15、施工现场的电器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所用配电箱必须安装合格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应分开储存,使用时氧气、乙炔应竖直放置,间隔距离不小于5米;储存和使用氧气、乙炔都应远离火源、电源和阳光直射。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或者耽误的工期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应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凡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分析属乙方责任的,按工程合同执行。
2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21、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按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2、其它未尽安全事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安全施工处罚制度
乙方同意严格遵守《鸡西市热力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鸡西市热力公司公司安全施工奖罚制度》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五、违约责任
1、对未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擅自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未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规定、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3、开工前没有提供开工报告的。
六、其他约定
1、 如因其他原因工程延期,本协议顺延。
2、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安全质量处负责人(电话): 工程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负责人(电话):
安全质量处(电话):
项目负责人(电话):
签订时间: 20__年 月 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承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 甲方自__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租赁乙方挖掘机 PC220-7 型 1 台,承包土石方,预期 2 月。
二、 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乙方机械进场签合同,工作5日内甲方首付___ 元整,其余款到月结清,每天租金为___ 元整,甲方负责单程托运费___ 元整,本租金不含税收票据。工作时间不往下月累计。由于乙方的机械或司机原因造成的工时不足,按时扣费。
2、每月工作时间为 330 小时,每天工作时间 11 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费 100 元/小时,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现停工致使工作时间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并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甲方只供柴油,其余付油由乙方负责。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油料,造成机械损坏,应由甲方修理。如挖斗破损,由甲方协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协调。
4、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6、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7、甲方应确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机械时间。
8、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听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确保施工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有效期限__________至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三次不听从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进场需要检查是否有出产合格证,同时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进场施工单。进场施工人员应挂牌施工。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现场工地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文明生产工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臵。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站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责任编辑:_________________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 )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及造成既有线桥涵设备质量降低时,应对乙方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26.乙方须严格执行“防洪”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擅自动用防洪设备,不得堵塞排水设备及排洪,防止洪水冲刷或浸泡线路设备,以确保施工地点排水畅通。防洪期间,施工地点前后200m范围内的线桥设备乙方要执行“三检制”,确保汛期设备安全稳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制度。
2.双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甲方主管副段长、乙方项目经理任组长、甲乙双方施工监管员、安全员任组员,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甲乙双方定期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㈡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2.向乙方提出有关技术资料,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监管,同相关单位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培训。
4.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关的施工安全监察员(按规定并注明职务、姓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下发营业线施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责任区段,发现设备、设施不良和安全隐患时,立即责令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填发“施工停工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
7.对辖区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同时,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及时上报情况。
8.甲方监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携带施工监管指导书。
㈢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铁路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4.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经常保持甲方的联系,根据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邻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正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规定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内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方案中对施工类别进行初步划分。
6.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乙方未严格履行巡养、防护要求,造成行车事故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在施工作业准备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认真落实《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各项规定。作业工具必须设置绝缘设施,严防联电事故的发生。作业期间两线间严禁存放工具材料,作业当中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机具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9.施工期间,各种机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毕后,认真对线上遗留的路料、机具进行清理,堆码牢固、指派专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设置“一机一人”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20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并不得侵入限界。当客车接近施工地点1600-20__m前,货车接近施工地段800-1000m前,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止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3m外的地点。
11.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
12.计划内施工,施工监管地点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6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安排人员监管监控。
六、施工计划的提报
营业线施工月度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月度监督计划提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和提报时间进行提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昆明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保证铁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配合费
施工安全保证金和配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公司(内集铁运[20__]342号)和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30号)确定的办法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29号)执行或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自行废止。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各一份。
十一、附件:
1.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变电站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变电站内施工;
2、监督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学习培训,并检查安全培训的结果;
3、工作前对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在有危险的电力设施区域内作业,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5、在开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按工程规模的大小收______元。
6、有权制止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开展查禁违章工作,罚金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7、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工作环境。
8、做好安全措施,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义务:
1、认真学习、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必须组织严格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须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工作,并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相应的档案。
2、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业安全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安全生产的规定;
4、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报告甲方单位。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能对本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潜在危险的作业;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努力追求“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
7、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确保甲方的安全生产;
8、自身的条件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时,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违约责任:
1、执行合同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
2、拒绝无潜在危险作业的行为视为违约;
3、发生违章事件,执行甲方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4、对违章施工造成的各种事故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四、执行规程: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省集团公司、龙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2、本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空安全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工务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负责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有两个墩台临近乙方管内的津霸铁路既有线,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运输及线路设备安全,严格执行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相关规定,本着共同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承台、墩台基础及桥梁跨线施工
2、施工地点:
3、施工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在施工期间,每项具体施工项目凡影响既有线设备时,自影响之日起,包括施工范围前后一百米线路设备的行车安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直至双方验收交接完成。
三、安全防范内容及措施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各项施工安全协议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项施工的设计文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相关资料,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签订安全协议。
2、待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自己的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和影响范围确定要点计划并要点。在正式施工开始前72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施工请求,并说明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甲方视乙方的要求,按时派员对其施工进行监护。
3、甲方施工前两日十点前到车站登记。当天在施工前一小时派驻站员去车站进行要点登记,并按施工和站方要求签妥手续,乙方应同时派驻站员协助甲方。
4、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5、甲乙双方要根据自己的施工范围和允许的施工条件,按规定要求设置各种防护信号,确保运输安全,具体项目双方协商后确定。
6、施工完成后,线路设备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甲方现场监护领导确认后,双方驻站员方可消点开通线路。
7、乙方在施工期间,每天要坚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8、施工期间涉及到慢行及封闭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安规》和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及线上施工有关安全规定要求,设置相应信号标志,确保安全。
四、安全责任界定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因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包括因护栏拆除和移设造成的人身和行车问题)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列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对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面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对不接受甲方监督造成的行车事故负全面责任。甲方监护人员发现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修,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如不听从甲方监护人员的指挥进行整修则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开具《施工安全处罚通知单》,并停止施工。
4、架梁期间甲方监护员昼夜值班,发现不良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修。乙方接到监护人员的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整修,施工中监护人员有权停止影响行车安全的一切施工,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监护人员监督造成的后果自负。一旦出现险情,双方都应积极抢修,保证行车安全。
5、甲方委派有经验的监护人员对乙方施工进行日常监护,并做好监护记录。如发生监护不到位问题,按路局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五、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
1、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要责令乙方立即纠正。乙方若对甲方监护人员的建议和要求置之不理而造成严重后果或危及行车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除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外并填发“营业线施工监护通知书”,按路局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因甲方监护不到位发生问题,按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北京铁路局京铁师【20__】435号文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安全责任交接。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
约方必须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仲裁。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5、安全抵押金已交完。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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