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劳务用工协议(通用2篇)
短期劳务用工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并分配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乙方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的,甲方将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及相应的补贴和考评奖金,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7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或离职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20日前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度工资,工资不得低于荆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 元。
七、保险福利:
甲方所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 因乙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失职、违法乱纪、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可随时无薪解雇,不发给乙方任何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另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劳务用工协议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应达到 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施工生产)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l、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于每季末或每月15日前计付当季或上月应领工资。如因甲方资金困难,甲方可先按时支付乙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剩余部分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支付。其工资标准执行 。
第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依法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乙方应按照国家、企业所在省以及统筹地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企业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企业所在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所列法定条件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因工作任务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注册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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