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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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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讲稿(精选10篇)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

  尊敬的校、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法的好学生》。有人说我们现在还小,法律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请问这种说法正确吗?不正确。那么法律和我们青少年有什么关系呢?息息相关。法律是如何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请举例说明。我们出生时法律赋予我们公民身份;我们读书时法律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我们达到法定年龄时,法律保障我们的婚姻自由;我们年老时,法律给予我们特殊保护。可见法律与我们一生相伴,所以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成上升趋势,法治教育势在必行。和一则最近发生的案件。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大连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经连夜侦查,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13岁是一个什么年龄,和大家一样正在中学读书。我们都知道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所以蔡某某也不会例外,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犯罪行为害人害己,我们要认清犯罪的危害,主动远离犯罪。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行为开始的。有的同学沉迷络游戏,受游戏影响容易用暴力解决问题;有的同学交友不慎,结交社会青年,出于哥们义气帮助他们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一步步堕落,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不要认为我们年级小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免于刑事处分,但是可以收容教养;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纵火、投毒、故意杀人等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和成年人一样,只要违法犯罪都有承担法律责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谨遵法律要求,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学会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从事社会活动。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论何处何地,都有它的规定,违反了规定,将会受到惩罚。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会有文明的世界。21世纪,许多人不遵守法律。为了金钱、荣誉,不惜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些例子:

  20xx年12月,扬州市区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被盗案例。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经查明,系列校园失窃案是团伙所为,他们成员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岁男子是组织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据交代,因为有的学校请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没人出来巡逻,或者巡逻时只在学校中心区,不到楼层巡逻。所以他们行窃时,一般到楼层进行“扫荡”。

  “砰”……随着一声巨响,车门玻璃应声破碎。连日来,在海南文昌市一个由4名未成年人组织的犯罪团伙,经常将鞭炮点燃炸碎停放在家门口、停车场的汽车玻璃,然后实施盗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团伙成员最大年龄14岁,最小10岁。

  20xx年5月31日下午,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

  “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17岁的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心中一动……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刷卡时,赵某“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同学们,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见,犯罪有多么可怕。法律是严肃的,它的天平永远是直的,不会向那边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会放过一个犯罪人员,虽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线;是人维护自身利益的保障;是这个世界文明的象征。所以,大家不但要学会并懂得它,还要用它来保护自己,共建和谐社会。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20xx级8班的谢,很高兴能够代表我们班站在这里演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在心中,恰巧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就来说说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那些事。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我们身边最常见也与我们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问题。从路边的三无小摊,到整齐排列在各大超市柜台上的奶粉、饮料、方便面。此外,各类假冒伪劣产品更是层出不穷,像“霸王”洗发水这些知名老品牌也难逃背负“假冒伪劣”、“欺骗消费者”的恶名。而最让人深恶痛绝的是,在时代进步,电子商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在淘宝等购物网站上频频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不少奸商打着国外代购的名义将国内的山寨产品贴上国外的招牌再邮寄到家家户户,更有不少名牌化妆品被爆料出用废弃化妆瓶装山寨乳霜,或是一层真货一层假货的小罐面霜,让广大消费者防不胜防。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不希望我们只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使每一次消费都安全可靠。

  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所以,身为一名中学生,身为一名消费者,更是身为一名光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也应当在认真学习的同时,行动起来,保护好自己的以及身边每一个人的消费者权益,树立法律意识,坚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

  各位评委: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

  大家早上好!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6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

  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7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8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同时也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每天各项法律法规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了解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法规,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

  二、守法。新时代的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它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需要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队员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9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的心思。执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张正义?可能吗?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执法者的拿手绝活呀。

  而执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这关键取决于社会的世风和官场的腐败程度。在中国,腐败已是那么广泛而深入,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经形成,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正如火如荼,阿谀奉承见利忘义的世风正在盛行。司法公正这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败所攻陷,法内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离带”存在?犯罪嫌疑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串通一气逃避制裁的现象,虽还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见不怪了?

  法律,只是个约束普通弱民用的。对于钱权阶层,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劳教所或监狱去了解一下,被关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关押服刑的贪官污吏是不是这里的“远来稀客”?至于钱权阶层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已引发了汹涌的民愤,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而官方为了维稳不得不做出的一点表演秀来;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官场内部内讧倾轧的需要而引发的借法律除政敌的一种现象。钱能通神,钱权影响力+公检法及司法鉴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势利和道德沦丧,足以使他钱权阶层能逍遥法外,而继续变本加厉地为害一方。

  有人说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们扪心自问,我到底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

  有越来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可他们却遇到了钓鱼执法,扯皮办公,官员口大的现实,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可他们却耗尽了家资、心力交瘁、最终还是举告无门、不了了之。终于,他们已逐渐从梦境中醒来。现在,有冤不去诉,打掉牙齿自己吞吃的现象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世事:宁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访。这个现象的出现,是谁的悲哀?

  胡一再指示:中国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会里,面对腐败的法官(包括官员):“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就跟你讲权力;你跟他讲权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结果判你流氓罪,是铁案。当权大于法时,法律作为工具通常就是这样被操弄的。”执法者犯法是执法,被害者维权是犯法。这就是最终结果。

  其实,我本想违心地说些好听的假话,去迎合别人的满意。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可是我们可以现在麻木,当他们侵吞国有资产而变卖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因为这没有涉及到我的利益;当他们侵害家长利益而教育乱收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家的孩子都小;当他们任意开出天价医药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一家都很健康;当他们勾结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恶意拆迁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有住房、不会有被拆迁的危险。

  但现在,当司法不公侵害到我个人头上的时候,还会有人来为我说话吗?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0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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