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交易合同怎么写(精选2篇)
双方交易合同怎么写 篇1
甲方:
乙方: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共赢的原则,达成一致,并签署如下协议,以期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用途及信息
本合同所购石材用于广场地面铺装工程施工。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加工要求、单价、数量、交货时间等具体交易信息依据甲乙双方的供需要求形成统一的文件模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石材合同清单)
二、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在乙方将上述产品装车拍照发车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石材合同清单”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2)石材常规厚度(30mm 及以下)正负误差不超过 2 mm,(40mm 及以上)正负误差不超过 3 mm ;规格板对角线误差不超过 1mm;烧面、荔枝面均匀,平面及侧面方正(90 度垂直)。
(3)立面及压顶石材规格误差不大于 2 ㎜,光面石材光度达 75 度以上。
(4)由于石材的天然属性,石材板面带色斑色线等瑕疵控制在10%以内。
(5)乙方有提供样板,乙方所生产批次的石材应与样板一致。
(6)石材的掉角及断裂、表面的凹陷、裂缝等需不影响施工,并符合国家建材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乙方负责为甲方联系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交货地点:甲方工程所在地
(3)本项目石材正常采用木托包装,四周用竹条包边并捆绑。
(3)交货时间: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天内完成交货,即20__年 月 日完成交货。
(4)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运输的细节,包括但不限于装车拍照、物流联系方式、车牌号等。
五、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
(1)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石材需与甲方的“石材合同清单”质量、数量、规格、品种一致。
(2)验收方法:在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需及时完成签收。签收程序包括核对石材品种、规格、数量、包装是否破损等问题,甲方因自身原因未验收完成的,默认为已核对签收,甲方不得再以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问题向乙方申请主张。核对石材品种、规格、数量,如果有不符,甲方应及时拍照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由乙方处理。
(3)在货物拆箱使用过程中针对之前未发现的板面问题(色差、瑕疵、厚薄度、尺寸等),甲方应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拍照,并将证据照片留存反馈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甲方要求。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须按合同支付货款,由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拖延货款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供货,乙方若延迟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3、若乙方逾期3天仍未发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_ _ _年_____月_____日 _ _ _年_____月_____日
石材合同清单(芝麻灰)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总面积:
总价:
货款: 元,车费: 元。总计:
以上清单产品厚度正负误差不超过2mm,色线控制在10%内。
双方交易合同怎么写 篇2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
代理人: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 区(县) 街道(镇) 路 (新村弄) 支弄 号 室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元,共计售价(大写)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计(大写)元。余额计(大写)元,分年付清,月利率‰,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元,最后在 年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高层住宅%),提取维修费(大写)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高层住宅%)预付维修费 (大写)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